投资6.2亿!龙港又一地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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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犯罪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,12月7日上午,龙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四起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案件。
本次公开开庭审理的四起案件中,被告人潘某某、钱某、吴某某、陈某某被指控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
根据龙港法院的判决,结合潘某某、吴某某的自首情节以及钱某、陈某某的坦白情节,四名被告人均认罪并表示悔罪。因此,龙港法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法律规定,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至七个月不等,缓刑一年。
今年以来,龙港法院深入开展“打击拒执”工作,累计已拘留被执行人42人,罚款120余万元,判处有期徒刑6人,有效遏制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的行为,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。接下来,龙港法院将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,持续强化对逃避执行、拒执、阻碍执行等行为的惩治,确保打赢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这场攻坚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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